快速导航
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 >通知公告
关于2024年1-2月党费收缴相关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4-02-26  
 各党总支(支部):

按照上级党组织通知文件要求,现就20241-2月党费收缴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党费计算方法

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》(组电明字[2017]5号)文件精神,具体计算方法如下:

(岗位工资+薪级工资+基础绩效+住房公积金(增)-养老保险-医疗保险-失业保险-职业年金-住房公积金-个人所得税)*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

二、党费交纳比例

党费将按照上级文件要求,按年初核定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,年内一般不变动。

1.在职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:党费实际计算基数在3000元以下(含3000元)者,按0.5%交纳党费;3000元以上至5000元(含5000元)者,按1%交纳党费;5000元以上至10000元(含10000元)者,按1.5%交纳党费;10000元以上者,按2%交纳党费。

2.学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.2元。

三、交纳时间和流程

全体党员将党费交所在党支部。由组织员、机关党支部和直属党支部党费收缴负责人于229日前通过建行APP缴纳。

20243月起,党员按月交纳党费,每月15日完成。

四、具体要求

1.请各党组织核对党费收缴负责人名单,有信息变更情况请及时向组织部反馈。组织部统一设置账号后将党费明细和账号发党费收缴负责人。

2.缴纳党费是每个党员应尽的基本义务,各党总支(支部)接到本通知后,务必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,于22915点在建行APP缴纳完毕

 

 

组织部

2024226

版权所有: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电子信箱:tsgzy@tsgzy.edu.cn 冀ICP备10014572号 开发维护:大数据和网络中心
地址: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新城渤海大道25号 邮政编码:063020 办公电话:0315-8832386